有继承人不配合,就没办法办理继承公证吗?

  继承权公证简单来说就是:被继承人去世后,全体继承人共同认可遗产分配方案,去公证处办理手续,由公证处确认继承权的合法性,并出具公证书。这份公证书是处理遗产过户等事务的重要法律凭证。

  那么,继承权公证的重点有哪些?

  1.对象和主体明确

  继承权公证的对象是全体继承人,而办理公证的主体是公证机关。所有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场,表达对遗嘱或法定继承的认同。

  2.目的清晰

  公证的主要目的是核实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,明确各继承人的继承权归属,为遗产顺利过户铺平道路。

  3.难点在于“全体到场”

  办理公证时,所有继承人需要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,并一同到公证处。如果其中一人不配合、不满意分配方案,或者因为客观原因(比如人在国外)无法到场,继承权公证就无法顺利完成。

  公证不成怎么办?

 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那就只能通过打继承纠纷官司来推进了:

  1.先判决继承权

  法院判决确认各继承人的继承权及份额,拿到判决书后就能办理遗产过户。

  2.再进行共有物分割

  拿到房产证后,如果继承人之间仍无法协商分割房屋,法院可能通过折价、拍卖等方式对房屋进行处理,最终按比例分配所得款项。

  不过,这种方式费时费力还费钱,还容易让家人关系变得紧张。如果能通过调解解决,一定要尽量避免诉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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